电子科技大厦4号楼L19电梯更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子科技大厦4号楼L19电梯更新改造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招标人为 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电子科技大厦4号楼L19号电梯自2000年安装完毕使用至今已有21年,目前使用范围为4号楼1-4层,主要经营电子数码产品。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现对电子科技大厦4号楼L19电梯进行更新改造。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更新一台电子科技大厦4号楼L19电梯,包含旧电梯的拆除(旧电梯抵拆除人工费)、新电梯的购买、安装,以及办理新电梯所需的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许可证件。
2.3计划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完后三个月内。
2.4免费保修期限要求
经政府部门验收通过,提供为期3年的免费保修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应不少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品牌的授权书);
③电梯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④电梯制造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货梯B级、Q≤3000kg)制造许可证;
⑤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⑥电梯制造商必须在深圳地区设有长期固定的售后服务及维修机构;提供在深圳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提供该机构的办公处所的租赁证明(合同期一年以上)或公司房产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在深圳地区承接过的电梯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1年12月3日9:00至2021年12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 / 元,售后不退。
4.3(1)有意向的投标人须登录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ec-ec.co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审批通过)-购买招标文件-填写订单信息-(审批通过)-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参照页面右下角“投标人操作指南”)。
(2)也可选择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至现场申领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2 月 13日10:00。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现场递交,现场递交的地点为 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11号中电迪富大厦30层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送达到指定地点;(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迪富大厦30楼
邮编:518031
联系人:林庆强
电话:0755-83783485
电子邮箱:linqq@cecis.com.cn
招标采购监督:jiandu@cecis.com.cn / 0755-83783009